【朱律师普法讲堂】第2期:直面网络购物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04-02 13: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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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我国迈入“民法典”时代,随之而来的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新规新则及司法解释。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民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与鲁网携手合作,共同主办《朱律师普法讲堂》系列访谈栏目。

  栏目邀请到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朱正顺律师,与鲁网记者展开深入对话,通过生动真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网购维权、房屋买卖、财产继承、民间借贷等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帮助广大网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鲁网4月2日讯(记者 郭念礼)近年来,网络交易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众成为网络购物的参与者,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既得繁花,亦生野稗。本期“朱律师普法讲堂”:直面网络购物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告诉大家面对网络消费如何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鲁网记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就有这么一起极具代表性的网络消费侵权案例:某甲在生产厂家开设的网店,购买山油茶4瓶,共花费1423元。该网店在商品销售页面宣传该涉案山油茶具有“降低胆固醇、血脂、血糖、预防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疾病、提高抵抗力”等功效。但某甲及其家人食用该商品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经检查,发现该涉案商品只是QS标志的普通食品,并且产品标签上也存在“无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显示为18个月、无保质期限”等问题。

  某甲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该局调查后向油茶生产厂家企业下达处罚函,认定该厂家生产销售的山茶油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合格食品,具有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以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事实。后某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生产厂家按其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朱律师,关于这起网络消费侵权的案例,请您从法律角度讲解一下。

  朱正顺律师:这起案件属于网络消费中很常见的侵权类型,并且,某甲提出的赔偿请求合法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全面、真实,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某甲从网店购买的山茶油产品标签上无“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标示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要求,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该网店产品页面上宣传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事实。综上,该生产厂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厂家应该按某甲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予以赔偿,于法有据。

  鲁网记者:作为一名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同时,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朱正顺律师:首先,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应该选择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平台和销售商家。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消费者可以尽量选择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的网络店铺,以此降低风险。

  其次,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时候,要保留好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信息,若因商品受到人身损害,其间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凭证同样要保存好。

  再者,发生问题后,应当第一时间与卖家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消费者要勇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查处,依法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实施信用监管。

  因此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净化网络交易空间,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这样才能让广大消费者足不出户也能买到安全、放心、满意的商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简介:朱正顺,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现任临沂市政协委员、临沂市青联常委、市青联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界别主席。同时担任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理申诉值班律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

  律所简介: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中央司法部备案成立的大型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一级管理人。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及辅助人员共计70余人,是临沂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现已为临沂市辖区200余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该律所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临沂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临沂市十佳律师事务所”,并获得多项优秀荣誉。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以专业之心、做专业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优秀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法律责任,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深层次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