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暴雨警报”又双叒拉响?不要听风就是雨

2020-07-09 15:26:00 来源:中国互联网辟谣平台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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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暑至,盛夏始。酷热的夏季,一场酣畅的雨水,为人们带来清爽,也为一天的闷热与烦躁降了温。

  最近,一条有关暴雨的“特大警报”在网络中流传,号称“京津冀将迎特大暴雨、极强的狂风和强烈雷电,是六年来最大冷涡暴雨……”

 

网传谣言截图

  细心的人发现,这则传言已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民众视野。真相究竟如何?为此,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对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气候服务首席专家周兵研究员进行了连线采访,为大家答疑解惑。

  京津冀“特大暴雨警报”是老谣言

  2012年7月21日至22日8时左右,北京及其周边地区遭遇了61年来最强暴雨及洪涝灾害,北京市气象台曾相继发出六次预警。这就是我们称之的“7.21特大暴雨”,而网传“六年来京津冀最大冷涡暴雨”,很明显,这是两年前的传言。

  “特大警报”根本不存在暴雨预警信号是气象部门通过气象监测,在暴雨到来之前做出的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等级,表示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综上,“特大警报”这种预警信号是子虚乌有的。

  暴雨红色预警的防御指南: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雷达回波信号”混淆视听

  雷达回波测量的是降水粒子的大小和数量多少,也就是说只要有降水粒子存在,雷达就都能测量到,不存在“雷达回波无法测量的上限”的说法。

  非官方发布与《气象法》相抵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暴雨等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因此,网传消息不仅不可信,还可能涉及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此外,搜索发现,所谓的“特大警报”不仅有京津冀版,还有黑龙江、云南等多个版本,并陆续被辟谣。乍一看,“特大警报”还真有点吓人,实则经不起一点推敲,没有权威来源,没有具体发布时间,缺乏科学论据,只是唬人的假把戏而已。

   

  黑龙江版

   

  云南版

  周兵表示,希望大家不要相信网上“特大暴雨预警”的谣言,更多地关注中央气象台和地方气象部门等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紧张与恐慌。

  当前正值汛期关键阶段,我国南北方气候差异较大,南方多地暴雨频繁,北方局地强对流、强降水多发。

  据中央气象台7月8日天气预报:8日至10日,华北地区将有一次较大范围降水过程,主要降水时段出现在8日夜间至9日,华北大部有小到中雨或雷阵雨,局地有大雨或暴雨,或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请大家做好防范准备。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