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先租后购”人才住房办法

2026-03-18 14:12:2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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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8日讯 近日,日照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日照市“先租后购”人才住房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提升人才安居保障水平,吸引人才安居就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日照市域范围内租房的,购买“先租后购”人才住房房源库内商品住房时,可使用购房前实际产生租金折扣房款。购房时未在日照就业的,最长可享受1年租金折扣优惠,最高不超过1.5万元;已在日照就业(含灵活就业)的,最长可享受3年租金折扣优惠,最高不超过3万元。驻日照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当年内购房的,可直接享受3万元折扣优惠。 

  二、适用对象及时限

  (一)适用对象。“先租后购”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日照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到日照求职的青年人才及驻日照高校在校学生。

  1.租房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大学本科、专科及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日照市各类单位全职工作的、灵活就业的,须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在日照市投资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于申购住房所在区县、功能区内无商品住房(含已网签备案未登记的住房)。

  (二)适用时限。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先租后购”人才住房房源库内商品住房时,自2023年1月1日起租房所缴纳租金可按本办法规定折扣房款。政策发布前租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政策发布后租房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备案证明、租金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为准。 

  三、房源筹集与管理

  (一)房源筹集

  建立“先租后购”人才住房房源库,房源包括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收购的二手房。

  (二)房产项目入库管理流程

  1.由住建部门组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房源,房地产企业通过自愿申请方式,向所在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将住房项目纳入“先租后购”人才住房房源库。

  2.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审核后,报市住建部门备案,纳入房源库并定期向社会公示房源信息。

  3.市县各级住建部门定期对入库房源开展项目质量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清退。

  四、优惠申报与使用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房前,通过“才易居”小程序填写《申请表》,上传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转账银行流水等有关材料,申请租金折扣优惠凭证。

  2.审核。日照人才发展集团牵头对人才申请信息、上传材料进行查验审核。

  3.使用。审核通过的,在购买房源库内商品住房时,凭“才易居”小程序线上领取的租金折扣优惠凭证享受房款优惠。优惠凭证不能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让,过期作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租金折扣优惠可与现行出让土地配建高层次人才住房政策叠加使用。

  2.鼓励日照人才集团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参加各类机构开展的住房团购活动,房源库内住房项目参与团购的,团购折扣与租金折扣优惠可叠加使用。

  3.物业费、水电费等非租赁费用不得纳入折扣范围。

  4.“先租后购”项目折扣优惠的房款,不计入销售总价。

  5.鼓励市场化机构利用现有闲置楼宇、公寓、住房资源筹集一批“拎包入住”式高品质人才公寓,供人才租赁。

  6.对积极参与“先租后购”人才住房项目的企业,给予预售资金监管、信用加分等政策支持。

  7.优惠凭证申领、使用期限与本政策有效期一致。

  六、职责分工

  1.市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先租后购”政策有关重大事项。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确定房地产项目名单,对住房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对企业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做好网签备案。

  3.日照人才发展集团具体负责“才易居”小程序的开发维护、政策解读,牵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对申请人的学位学历、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核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对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对投资创业人员提供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等情况进行核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对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核验。

  本暂行办法自2026年2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 山
新闻关键词: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