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正在进行中!

2024-08-02 16:48:07 来源: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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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菏泽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正在开展,实行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政策,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

  什么是非法违法“小化工”?怎么辨别?非法违法“小化工”主要形式如下:

  1.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2.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3.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

  4.以挂靠、租赁或 “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

  5.应关闭末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6.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字样企业的经营范围与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如何举报?怎么奖励?

  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举报。

  举报方式 

  1.政务服务热线:12345

  2.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举报投诉热线:0530-5310713/0530-5310886

  3.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非法违法“小化工”举报窗口

  4.各县区应急局举报投诉热线:

  牡丹区0530-5928981
定陶区0530-2118963
曹  县0530-3211826
成武县0530-8616379
单  县0530-7391718
巨野县0530-8209553
郓城县0530-5378388
鄄城县0530-2411669
东明县0530-7212027
鲁西新区0530-5961068

  5.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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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奖励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 50%计算,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同一对象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责任编辑:李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