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发布苗某某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鲁网12月15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在办理苗某某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6215581804012848404(中国工商银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苗某某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 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75668770
联系人:吴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
2025年12月15日
(通讯员 曹建强)
鲁网济东频道热线:0531-76122110
责任编辑:孟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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