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发布苗某某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2025-12-15 16:59:3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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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5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在办理苗某某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6215581804012848404(中国工商银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苗某某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 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75668770

  联系人:吴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

  2025年12月15日

  (通讯员 曹建强)

  鲁网济东频道热线:0531-76122110

责任编辑:孟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