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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五类

2020-07-15 07: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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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5日讯 日前,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开征民意。济南拟规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分为 A、B、C、D、E 五类,并根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判定结合的原则,从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荣誉奖励、社会责任四个维度,确定指标体系及权重。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实行动态管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由市信用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根据不同的得分区间, 结合定性判定原则,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分为 A、B、C、D、E 五类,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定期调整。

  《办法》拟规定,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 A、B、C、D、E 五类。A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优秀;B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C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一般;D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较差;E级表示该企业信用状况很差。各部门可以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结果及扣分项。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可以与市信用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共享通道,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信息。(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