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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菇”傍“猴姑”……这些商家被重罚

2019-04-26 06: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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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6日讯 知道吗?你背的包,你读的书,你吃的饼干,甚至你住的房子,都有可能侵权或被侵权了。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4日和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召开了关于知识产权的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一些典型案例。

  有KTV在装潢时使用“LV”标识涉及到了不正当竞争,有的饼干在外包装正中位置突出标注了“猴菇”字样,生产销售公司被告侵犯了商标权,有阅读网站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有偿提供涉案图书,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傍“LV”KTV被判赔6万

  济南有一家“唛客纯K主题量贩KTV”,在这家KTV的VIP包房内,多处标有“LV”标识,并且该公司的“唛客纯K”微信公众号中也显示有“VIP”包房的内设场景,载有“路易威登 VIP包房 风格:成熟时尚-高贵大牌”等。

  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简称路易威登公司)将实际经营这家KTV的济南纯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纯客餐饮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路易威登”及“LV”是路易威登公司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3类化妆品、第9类太阳镜、第14类珠宝首饰、第18类手提包、第25类服装等。路易威登公司在中国33个城市开设了50家路易威登专卖店,其商标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田越洋告诉记者,法院经审理认为,“路易威登”及图形“LV”注册商标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和识别性,该标识与路易威登公司的产品和商誉已形成特定的联系。纯客餐饮公司在其经营的“VIP”包房中使用“LV”标识,并通过包房内的微信公众号以“路易威登”进行宣传,系利用路易威登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声誉以提升其KTV的档次和公司形象,具有“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性。同时,在其经营场所使用“LV”标识的行为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与路易威登公司具有特定联系。

  “纯客餐饮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路易威登公司的合法权益,是攀附他人商誉获取商业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田越洋说,法院判决纯客餐饮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路易威登公司6万元。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田越洋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概括式与列举式的方法对该法所欲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规定,既列举了一些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对虽不属于该法规定的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原则规定。而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也并不局限于狭义的直接竞争者之间。

  在上述案件中,被告理当知晓路易威登公司的涉案商标系时尚行业,尤其是高端奢侈品行业闻名于世的品牌,却刻意攀附和利用该商标的声誉与影响力,将其作为KTV经营场所的包房内饰以及室外装潢使用,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客观上也会造成公众将之与路易威登公司的驰名商标产生某种关联,获取不当商业利益,同时也给路易威登公司的驰名商标造成一定程度的淡化。此种行为显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咪咕阅读”侵权被判赔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田越洋介绍了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2009年11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等待是另一种形式的行走》一书,作者为王国华。2016年12月,王国华将该书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济南众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众佳公司)。

  众佳公司因发现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咪咕公司)在其经营的“咪咕阅读”网站上,向公众有偿提供涉案作品,便利用可信时间戳互联网电子数据取证系统进行了证据保全。众佳公司对取证的计算机和网络环境进行了清洁性和真实性检查,下载侵权网页并对取证过程全程录像,对取证文件申请加密认证后生成了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咪咕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涉案图书,侵害了众佳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咪咕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2万元。

  田越洋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使用已成为常态。电子证据的核心问题是真实性,应当结合电子证据的特点,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予以认定。对于可信时间戳等第三方认证的电子证据,应当重点对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的可靠性、取证方法的客观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参考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性及资质等因素,对证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提取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认定。

  企业因商标侵权赔了300万

  田越洋共介绍了十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中“猴姑”商标权案,被告生产、销售的饼干内外包装的正中位置突出标注了“猴菇”字样。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中公司)认为被告侵犯了其“猴姑”商标专用权,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此外还有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润集团)告临沂润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润泰公司)商标侵权案。

  据悉,华润集团于1994年、1995年注册取得“華潤”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分别为第36类:住所(公寓)、不动产管理、不动产代理等及第37类:建筑、砖石建筑等服务。华润集团为“華潤”商标进行了广泛、持续的宣传,在房地产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润泰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使用了“華潤·書香府”名称,在售楼处楼顶、宣传材料、置业计划书、路边灯箱广告等多处使用了“華潤·書香府”标识。

  法院经审理认为,润泰公司未经华润公司许可,使用“華潤·書香府”标识的行为,侵犯了华润公司涉案商标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关于赔偿数额,综合考虑润泰公司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侵权规模、主观恶意及华润公司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润泰公司向华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