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南频道 > 服务 > 正文

朋友圈炫富有法律风险

2019-10-09 06: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9日讯 上周,市民李先生发现,自己微信朋友圈的两个好友发了一段同样的视频,拍摄的地点、角度和餐桌上的菜都一模一样,“我就很纳闷,这两个人不认识,怎么会发一样的视频?”

  记者调查发现,像李先生朋友圈出现的视频“撞衫”的情况,是因为网购平台提供了视频定制服务。用来在朋友圈里秀高端、晒品位、炫财富的图片和短视频,也许只是通过几元钱购买的“炫富”素材,在淘宝上有不少商家售卖朋友圈展示面素材,价格在1-30元之间,部分商家还支持“私人定制”。

  购买者:“8元钱就能开上迈巴赫”

  在淘宝上搜索“朋友圈”“朋友圈展示”等关键字,就会弹出各种关于朋友圈“高端打造”的商家,记者选择了一个月销量为722份的商家,商品名称为“微信朋友圈展示高端生活文艺图片”,店家客服说,照片会每天更新,“我们的拍摄团队在上海,所有的照片都是我们自己拍的,平均每两周就有两个新展览,都是一些日常生活类图片,像是美食、娱乐、工作、旅行等类别的”。

  记者花费25元购买了一份“精品资源”,店家是通过网络云盘发货。购买者自己进行保存,在店家给的文件中,按照时间进行排列,里面的照片内容包括网红餐厅、酒吧、咖啡馆、演唱会、艺术展等。并且都会简单配上拍摄地址和拍摄内容。店家称,“注明地址和内容,发朋友圈时能方便购买者更好地配上文字”。

  在这家店铺的商品评论里有人说,“照片很高端,朋友们都以为我出国了”“照片很清晰,就像是自己去网红店拍的”。记者还发现,“豪车”“豪宅”等图片、视频资源在价格上更贵,但销量并不低。

  商品名称为“实拍黑色奔驰迈巴赫短视频、照片素材”价格为8元,记者购买后,店家同样是以网络云盘的方式进行发货,保存文件后发现,文件中有6段视频和12张照片,是不同角度拍摄的黑色奔驰车,有的视频是以驾驶者的视角角度拍摄的,也有拍摄车内装饰的。视频和图片清晰度都比较高,店家还说,再加10元钱,还可以把自己的声音配到视频中去。有购买者在商品评论里说,“视频质量高,朋友们都相信了,只用了8元钱就能开上迈巴赫”。

  店家:微商必备“神器”

  记者还发现另一种名人明星的朋友圈视频销量也很火爆,店家称,只要提供自己公司名或者自己的姓名,就可以生成一条明星名人贺公司开业或者祝福的视频。“基本所有的热门明星都能提供,迪丽热巴、鹿晗、赵薇等等都有,你可以自己选。”该商家客服还给记者发来一个样片,视频内容是一位明星为某公司贺开业,视频中的配音明显与人物不匹配,但视频清晰度比较高。

  淘宝上还售卖一种可以全球定位的软件,记者以“朋友圈定位”为关键字搜索出很多的定位软件,记者点开一个月销量为451份、价格为68元的商品页面,该店客服称,“可以全程定制包装,我们不仅提供外国定位还提供照片、视频,模拟出国旅游的全部视频和定位,从坐飞机到国外的风景区,我们直接按照时间和定位发给你”。

  此外,记者发现,很多售卖此类视频、图片的商家都打出口号是微商必备“神器”,“不仅是微商,一些从事销售类工作的人都会选择购买这种视频,这样可以让朋友圈里的客户对他们增加信心,感觉他们更有实力。”

  微商马女士主要售卖某品牌化妆品,“我是2017年加盟的这个品牌,当时我的上级代理就会发给我们这种视频,现在的微商朋友圈也会真真假假的发这种视频或图片。”马女士也直言是为了更好的推广代理商和销售。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广海告诉记者,在网络上购买“炫富”素材除了炫耀的心理之外,也可能有一些人出于引发别人关注的心理,“发朋友圈本身就是为了与人沟通,买这种素材也是为了刷‘存在感’。”

  律师:

  售卖“朋友圈炫富”素材属于违法

  除“炫富”素材外,以“朋友圈”作为关键词还可搜索到“美女帅哥套图”,此前据媒体报道,曾有人在使用探探等社交软件时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他人冒用,从而发掘出照片买卖灰色产业链:有多名商家售卖从网上搜集的真人照片素材,涉嫌盗图和侵权。

  目前,“美女照片”仍以社交媒体推广素材的名义在网络上被售卖,而面对个人照片被倒卖的行为,有律师介绍,受害者普遍面临防范难、发现难、维权难或成本高的问题。

  低价购买朋友圈“炫富”视频,在暴露买家虚荣心的同时,其带来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

  今年年初,30岁的马军(化名)到山东东营出差时,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功能联系到一位“美女”,仅仅看了几张照片,就轻易给对方汇款上万元,最后“美女”没见到反而被对方拉黑。“所谓的‘美女’不过是和受害人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嫌疑人晚上经常躺在海南沙滩上冒充多地女性,对受害人实施诈骗。”4月份,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在海南连续侦查20多天,成功打掉这个以“微信招嫖”实施诈骗的团伙,3名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邱洪奇律师表示,未经他人允许售卖其照片、视频的做法属于违法。

  第一,涉嫌侵犯照片著作权人对该照片享有的知识产权;第二,销售公民的生活照、真人微信头像等照片还涉嫌侵犯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安全等;第三,严重的还涉嫌构成犯罪,商家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购买并使用他人照片的,也应当根据其具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邱洪奇指出,若有不法分子购买朋友圈素材后,刻意伪造个人信息与他人接触,则存在诈骗嫌疑。“事实上,利用他人照片伪造身份进行电信诈骗的事情早已屡见不鲜,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与更新,伪造行为会更加具有迷惑性,更难被识别。”(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
新闻关键词:朋友圈炫富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