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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曝光首批随意停车不文明乱象

2019-06-19 08:56 来源:中国山东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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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济南交警通过其官方微信、微博曝光了首批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被曝光的机动车在泉城路、北园大街、玉函路等城区道路随意停车,通过现场视频显示,这些机动车虽然是临时停车上下乘客,但是均对后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阻碍了后方车辆通行减缓了车流运行速度,有些则是在斑马线、网格线等法律明令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6月17日,济南交警通过其官方微信、微博曝光了首批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被曝光的机动车在泉城路、北园大街、玉函路等城区道路随意停车,通过现场视频显示,这些机动车虽然是临时停车上下乘客,但是均对后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阻碍了后方车辆通行减缓了车流运行速度,有些则是在斑马线、网格线等法律明令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

   

   

  这些地方严禁临时停车,一定要知道!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严禁临时停车的情形如下:

  (一)网状线: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

  (二)30 米原则: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 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三)50 米原则: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 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四)特殊路段: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在市区道路随意停车不仅影响车辆通行造成拥堵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针对当前市区主次干道部分车辆随意停车的不文明交通乱象,2019年6月份,济南交警制定了《市区规范停行文明交通规则》。

  “规则”明确在经十路、泺源大街、城市快速路、经七路设置有“即停即走”点位的路段可以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在未设有“即停即走”点位的路口、路段遇主次干道交叉路口需上下乘客时,应右转进入次干道;遇次干道与支路交叉路口需上下乘客时,应右转进入支路;遇支路遇街巷交叉路口需上下乘客时,应右转进入街巷。

  “规则”实施的同时,济南交警启动了“空警2019-6号”专题行动,对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定规则、共参与、立规矩”,规范机动车文明行停,践行“守护文明、安全出行”理念。对于未按照“规则”要求在路口临时停车上下乘客的,“规则”试运行期间虽然不会处罚,但是会曝光其不文明行为。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济南市首次针对临时“停行”推出的文明交通细则,此次“规则”的推出,是在确保驾驶人、乘车人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明确了全市路口路段临时“停行”和禁止随意停车细则,规范了临时停车上下乘客操作流程。以安全为前提,最大限度减少对主次干道通行的影响,又满足驾驶人临时需求。

  该负责人同时还回答了部分网友提出的疑问:

  将车停在“即停即走”标志内,多久会被抓拍?

  答:只是满足上下客需求,并不是为车辆共停车车位,乘客下车后及时离开即可,没有时间要求。

  私家车的定义?(行驶证中车辆类型属于哪一类可执行本规定)

  答:小型客车即可

  市区哪些位置有“即停即走”标志?

  答:经十路、泺源大街、城市快速路、经七路。

  同时,广大交通参与者可以随时通过济南交警监督服务电话66666122,对《市区规范停行文明交通规则》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韩黟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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