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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市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系统和公安标准地址库正式启用

2019-08-15 18:5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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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全市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暨公安标准地址社会化应用部署会在市公安局召开。

  鲁网8月15日讯(记者 殷会丽)8月15日下午,全市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暨公安标准地址社会化应用部署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大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18个部门及市公安局内部相关警种派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通报了我市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就提高社会各用证单位居民身份证核查意识、落实“人证一致”核查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并对居民身份证核查知识、失效信息核查系统应用和公安标准地址库社会化应用进行了培训。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参加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据了解,自2005年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来,全市共制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859万余张。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将办证时限缩短为15个工作日,成为全国办证时限较短的城市之一;市公安局还先后推出办理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人像采集多拍优选、证件个人邮寄以及信息复用等多项便民举措。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配合用证单位核查居民身份证,近期市公安局研发了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系统,已部署在市政务网,于即日起,供社会各用证单位在办理业务时做为核验居民身份证的辅助手段使用。目前该系统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限于济南户籍人口在本市申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按照公安部规定,包括丢失被盗身份证的信息、已换领新证公民的有效期满身份证信息、因其他原因换领新证公民原有的身份证信息。社会用证单位在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系统启用之前受理的业务,可利用此系统进一步核验,也可与市公安局联系进行比对确认。在今后的业务受理中,社会各用证单位将严格落实人证一致的核查责任,对于发现冒用他人或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等问题,将及时反馈辖区派出所或相应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为避免在办理权益事务时带来不便,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今后不要使用失效居民身份证。同时,为确保居民身份证使用安全,也吁请广大市民朋友如本人证件丢失请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凡捡拾的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应当及时就近上交公安派出所进行丢失招领,最大限度地减少丢失、被盗的居民身份证流散社会,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公安“标准地址”相当于城市建筑房屋的身份证,国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是门楼牌管理的主管机关,门楼牌是公安机关依法确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生产经营场所空间位置的法定标识”,具有唯一性、法定性。目前我市各部门办理业务时登记地址描述不规范,造成群众手中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地址不一致,群众办事时需反复证明、来回跑。为解决这个难点问题,济南市公安局对公安系统在用的标准地址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形成适合各部门引用的公安标准地址库,共计580多万条。开发了公安标准地址引用服务接口,发布在政务云大数据平台上,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可与地址引用服务接口无缝对接,实现公安标准地址的全社会统一应用,推进各部门数据的融合共享,彻底解决房产、水、电、气营业执照等证照地址非标准化问题,方便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责任编辑: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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