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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手机膜“惊喜”收到手机

2020-03-15 07: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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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5日讯 当今,很多人热衷于电商平台购物。那么,你有没有遇见过商家误发商品的情形?在收到误发的商品后,你是选择坦然受之,还是协商退货?如果商家追讨,消费者拒不归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近日,济南市平阴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误收手机拒不归还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王友来(化名)在网络平台一手机专卖店购买手机贴膜时,因专卖店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王友来的快递单粘贴应发给另一买家购买的苹果XS手机(售价9089元)包裹上,致使将苹果XS手机误发给了王友来,王友来收到后激活手机并使用。手机专卖店发现后,与王友来多次协商,王友来拒不归还,手机专卖店遂将王友来诉至法院。

  开庭审理中,王友来当庭将手机交还。经第三方二手机交易平台检测,涉案手机因外观划伤、主板变形等原因,已达不到新机出售要求,二手机市场估计4000-4500元。手机专卖店要求王友来赔偿差价4500元。

  针对王友来该不该赔偿手机差价这一争议,一审法院认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王友来在未购买而收到手机后,理应联系卖方主动退还。王友来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手机激活并使用达半年之久,导致手机价值的损失王友来理应赔偿。一审法官判决王友来承担手机损失60%的主要责任,因手机专卖店工作人员未尽审慎义务错发手机存在过失,承担40%的次要责任。王友来不服,上诉至济南中院。济南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经进一步调解,王友来返还手机专卖店不当得利款2500元。

  “不是咱的咱不占”承办法官杨洪刚说。没有合法取得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占有、使用他人财物,致使他人受损,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人应当返还。事实上,不当得利不仅涉及民事,还可能涉及刑事。如,侵占他人遗忘物构成不当得利,如果拒不归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再如,知名的许霆案也是从民事不当得利转化为盗窃罪。(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