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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 拖了六年拒不还

2020-05-07 06: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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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7日讯 六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中,于某骑摩托车与许某的电动车相撞,致许某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期间,光医药费就花去了五万多元。但双方因医疗费赔偿数额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诉至济南市商河法院,法院判决于某赔偿六万余元。可六年过去了,于某却迟迟没有偿还。

  承办法官陈霜梅表示,判决生效后于某没有履行,许某申请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调查,未查询到于某可供执行财产,遂以拒不报告财产对于某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期满后,于某依然没有履行。随后,法官又将于某传唤到庭,把案件情况及执行要求进行告知和讲解,于某依然不同意赔偿,“调解的话只能赔偿二万元,多一分也不赔”于某说。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意见。法官又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虽然于某名下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法官选择继续执行,终于得到于某在某集市上卖菜的信息。可来到市场上却扑了个空,只见于某的摊点在,经询问,五分钟之前,于某还在这里,可能一见到警车就躲起来了。经寻找,未见踪影。近日,商河法院执行局又得到于某正在某镇农贸市场经营蔬菜的线索。案件承办法官陈霜梅决定兵分两路,首先安排一名执行干警带领三名法警组成第一执行小组,着便装乘便车先去查看,任务是如若发现于某,当场盯住,防止其逃窜;承办法官本人又带领第二执行小组紧随其后,在距目的地大约两公里时,便停在路旁,静待第一小组的消息。执行干警的突然到来,令于某猝不及防,被逮个正着。于某被成功拘传。

  从于某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执行干警们发现有现金八千多元以及一张存有三万多元的银行卡,执行干警遂将银行卡冻结。但于某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叫嚣“大不了再拘留我十五天。”法官给于某和其家人共同做工作,向他们严正说明:“今天从你们的包内发现现金和银行卡,完全可以证明你们的履行能力,你们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拒执罪。根据法律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于某和其家人终于提出和解意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于某一次性赔偿许某五万元,并当庭过付赔偿款。案件得以成功执结。(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