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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高新区入学?详细答案看这里

2020-06-29 19: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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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9日讯(记者 范金鑫)6月29日,记者从济南高新区教育体育局了解到,2020年高新区(中心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2日—7月5日,现场审核材料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请家长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耽误报名。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20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截至2020年8月31日)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网上信息采集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上信息采集7月2日开始,适龄儿童监护人请于2020年7月2日—7月5日登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innovation.jinan.gov.cn/index.html)通过点击“2020年高新区小学招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预约现场材料审核时间。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85554882。
  三、现场材料审核时间
  监护人网上信息采集时请同时预约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段。
  四、材料审核地点
  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高新区凤凰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东南,可乘坐123 、87公交车在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或乘坐161路、162路公交车在世纪大道凤凰路站下车,路东即是。)
  五、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止2020年8月31日,按在公安部门申办日期)。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正式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或“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温馨提示
  1.截至2020年8月31日以前,依据上述四项资料标准,四类材料俱全;满一年指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根据高新区招生实际容量,按照积分入学,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材料加分项期限为最近六年,2014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4.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供,后期补证视为无效。
  5.所提供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若适龄儿童已经注册过学籍,则不能报名。
  6.若户籍无法体现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关系,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入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要求,请无法在高新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8.录取与否与报名时间无关,为避免排队拥挤,请在预约时间内审核材料,其他时间不受理。
  9.7月14日录取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10.因高端人才实训基地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招生政策咨询:8887154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5554882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