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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高利贷在借款人父亲葬礼上放鞭炮——一起6人涉恶案件在长清开庭审理

2019-04-12 13:35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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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由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在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4月11日上午,由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在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长清区检察院指控,张某自2014年以来从事高利贷业务,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张某在金某住宅大门、西墙喷涂让金某还钱字样;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金某之父葬礼上,张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还钱、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直至葬礼结束。为向郝某追索债务,2016年3月11日,张某纠集多人到郝某经营的自行车店内将自行车强行拉走;当日,还强行将郝某表弟董某拉走,逼迫其给郝某父亲打电话催促还款,并强迫董某在其书写的拖运自行车等费用共计2.22万元的见证书上签字。之后,张某还向郝某父亲索要该笔款项及送还自行车的“押送费”1500元。

  此外还查明,2015年以来,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向张某甲、张某乙、安某某实施在住宅上泼油漆、砸窗户等违法行为。

  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张某与刘某发生争执,随后张某纠集被告人贾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20余人,对刘某等人实施殴打,致使刘某等二人受伤。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喷字、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进行了讯问,并出示了物证、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在案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合议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举证、质证、辩论及作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绝大多数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判决,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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