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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院公布2018年“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

2019-04-26 15:5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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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受理的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多为10人以上的犯罪集团作案。

  鲁网4月26日讯(记者 徐英淦 实习记者 刘辉)今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受理的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多为10人以上的犯罪集团作案。

  张学文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

  2008年12月以来,张学文通过成立平阴县安城镇东毛铺村“处理土地合同争议领导小组”,以村民名义向平阴某公司、某镇政府等索要土地补偿款,逐步在该村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张学文通过诋毁时任村干部有贪腐问题、组织村民向村两委起哄闹事等方式,迫使村两委主要成员于2010年8月辞职。2011年12月,在东毛铺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张学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该村村委会主任,并以此身份对该村行使管理权至2017年8月。在此期间,逐步形成了以张学文为首要分子,江茂柏、周传金、张学平为重要成员,郑庆付、陈玉胜、尹贻强、江茂夫、张学泉、江茂水、江茂国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达到长期把持东毛铺村基层政权及扩大影响力的目的,打着村民自治,为村民维权的幌子,利用村两委成员的合法外衣,对抗上级党委政府,阻扰、拦截、辱骂、恐吓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到村里开展工作,随意殴打、恐吓村民,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抵制、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先后纠集部分村民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

  槐荫法院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张学文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江茂柏等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宣判后,张学文等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贾金坡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犯罪案

  贾金坡自2000年担任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小鲁庄社区党支部书记以来,历任小鲁庄村委会主任、小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贾金坡为把持基层政权和维护其在小鲁社区的统治地位,陆续将亲戚、亲属等多人安排到居委会工作、进入两委班子,在重要岗位安插亲信;聚拢人员训练搏击,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且在处理社区事务及与他人纠纷等过程中,指挥参训人员充当打手,殴打对方甚至其他在场人员,指使、纵容尹际炳、贾金兰、崔刚等人对群众滥施“罚款”等,逐步形成以贾金坡为首要分子,贾金兰、尹际炳、贾利飞、贾云龙为重要成员,崔刚、王瑞章、刘鹏、郑开庆、李衍凯、毛义涛、朱连祥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利用小鲁社区两委会的合法外衣,在小鲁社区及其周边地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横行乡里、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贾金坡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9年8月至2018年,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2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犯罪集团外个人实施贪污犯罪1起,滥用职权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

  天桥法院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贾金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二百六十万元;对尹际炳等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其中14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于恩齐、齐腾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案

  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于恩齐、齐腾合伙在济南市长清区某小区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地点,对外以“齐鲁投资公司”和“齐鲁私贷”(均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名义,由于恩齐、齐腾提供资金,规定放贷利息、手续费、逾期费等收费标准、业务员提成比例及决定是否上门催债等事项,纠集曹明昊、高施予、刘宸君等人带领业务员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收益平分。在放贷过程中,于恩齐、齐腾等人以保证金等名目要求被害人签订明显对其不利的虚高借款数额的合同,再以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的名义预先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项,使被害人实际到手的数额明显低于借条及合同金额,通过转账痕迹,制造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或者强迫被害人达成前述交易;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采取介绍他人向被害人放贷,扮作其他公司人员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或者谎称为被害人偿还其他债务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或通过言语威胁、发送侮辱短信等方式要挟被害人及其亲属偿还虚高债务;或者采取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伤害被害人的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虚高债务,形成了以于恩齐、齐腾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清法院对于恩齐、齐腾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对曹明昊等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其中6名被告人被判处相应罚金。宣判后,于恩齐等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余七起案件分别为,王广文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杨少朋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抢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李守兴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赵学强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案;李成田、邵振华等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王帅等4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犯罪案、胥英杰等7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

  去年以来,济南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一审案件40件,审结27件,判处罪犯200人;受理二审案件13件,审结13件,判处罪犯105人,有力震慑了涉黑恶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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