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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小伙本想开无罪证明,一查竟蹲过大牢!还有这种蹊跷事?

2019-07-09 09:32 来源:生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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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至2006年,因抢劫被判服刑3年。”因工作需要,今年6月份市民王亮(化名)到户籍辖区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然而莫名出现在公安系统中的犯罪前科记录,顿时让王亮心头一紧。这条莫名的犯罪记录打破了王亮平静的生活,何时摆脱前科成为他最为关心的话题。

  “2003年至2006年,因抢劫被判服刑3年。”因工作需要,今年6月份市民王亮(化名)到户籍辖区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然而莫名出现在公安系统中的犯罪前科记录,顿时让王亮心头一紧。这条莫名的犯罪记录打破了王亮平静的生活,何时摆脱前科成为他最为关心的话题。

  开无罪证明查出“前科”

  “我有前科?开玩笑吧。”当听到派出所民警告知自己有前科,甚至还有过牢狱之灾时,市民王亮难以置信。回忆当初,今年36岁的王亮心中至今还惶恐不安。

  2003年大学毕业后,户籍还在章丘的王亮于2004年顺利进入济南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凭借踏实朴实的性格,通过自身努力,2016年12月王亮将户口迁进济南市历下区智远派出所辖区。

  就在今年6月份,应公司要求,王亮来到历下区公安分局智远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提交身份证后,民警竟发现因抢劫罪,2003年至2006年王亮曾在鲁西监狱服刑三年。

  “民警说我有前科,一开始我还以为重名搞错了。”提及当时,已经有零星白发的王亮依然感到害怕。他回忆说,在公安系统中,的确有一条与自己身份证号和姓名相同的犯罪记录,那一瞬间,“王亮”、“抢劫”、“监狱”等字眼显得刺眼而又陌生。

  在王亮的印象中,服刑、犯罪这样的事仅出现在新闻和电视剧中,但没想到的是,如今自己也摊上了。“说实话,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说什么。”王亮告诉记者,冷静下来的他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基本情况,随后便离开了派出所。

  曾被民警质询是否犯过法

  返程途中,王亮脑海中依旧闪烁着犯罪记录的画面,猛然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前科的事其实早就有所体现,而且当时还向民警发了顿火,只是自己没意识到。王亮表示,此前他曾到上海旅游,下了火车刚到酒店办理完入住,还没来得及到房间内休息,就被派出所民警叫住。

  当时民警在确定身份姓名后,莫名朝王亮说了句:“你是不是之前犯过事?”大庭广众之下,被民警质问是否有过违法,王亮情绪瞬间激动起来。“当时我很坚定地说,没有。结果民警又来了句,你没抢过劫吧?”此话一出,王亮更是“火冒三丈”,立即回复道:“走,我跟你去派出所查。”后来王亮也未去派出所,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在此事发生后,王亮意识到当时上海民警莫名的询问可能与此有关。

  “现在只有我妻子、几个好友及关系好的同事知晓,单位方面我说了大概,至今还没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王亮称,在大家眼中这种“奇葩”外加罕见的事仅仅是个笑话,可在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真正服刑的也叫“王亮”

  当天离开派出所后,王亮恰好经过相关部门,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将情况进行了反映。当时工作人员根据他身份证号查询,但系统显示记录为空,而按照犯罪记录上的时间点查询,果真找到了因抢劫罪被判服刑的人,意外的是这人姓名也叫王亮。

  通过核查,法院判决文件中服刑人姓名与当事人重名,但身份证号码不同,证实服刑人与当事人并非一人。当天下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拿着相关材料与智远派出所工作人员见面进行了沟通,通过一系列的证实,原来真正服刑的人就是此前查到的王亮。

  记者从王亮那里了解到,抢劫案件为团伙作案,服刑人王亮为其中一员,是被肥城市公安局抓获。

  智远派出所:服刑人王亮并非当事人

  7月8日,记者来到智远派出所,办理此事的民警告诉记者,在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当天下午,相关部门拿着法院判决书、释放证明等来到派出所,双方进行了沟通,经过反复印证、核查,确定服刑人王亮与显示有前科的王亮不是一人。记者在相关文件中看到,服刑人王亮因抢劫他人财物被肥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3年5月27日开始服刑,服刑期限为2006年5月26日。至于产生问题的原因,“2003年基本都是手写录入,之后才有了网络化办公,所以怀疑可能是录入错误导致。”民警说。

  此后,派出所立即联系肥城市公安局,在肥城方面核查的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事人的影响,派出所告知当事人,可在证明中注明事情原委并加盖公章,而肥城市公安局方面也向派出所开具了有关此事的证明。

  肥城市公安局:录入错误,系统已更改

  在与派出所的沟通中,不难发现此事根源在于肥城市公安局。8日下午,肥城市公安局看守所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回应,“当时录入错误,从而产生如今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智远派出所的反映后,由于当时办案和录入信息的民警皆退休,看守所立刻安排专人调取档案等核查。

  其间,曾联系智远派出所向当事人表示,可以与其公司领导当面解释,减少对当事人影响。在查明原因后,6月25日经多部门连审向上级本部门提交了材料,“7月8日,从上级部门获悉,已经将犯罪记录改到服刑人王亮名下,当事人名下已无犯罪记录。事后看守所方面会当面给市民道歉。”相关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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