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复工复产企业须先签承诺书再开工
鲁网2月24日讯 为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2月23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文,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及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第48号)中规定的企业开工报备许可制调整为承诺制,即各类拟复工复产企业须签订承诺书,承诺达到第48号文件中的报备条件标准后有序组织开工生产。
企业承诺书中写明:本企业已达到开工前的防控工作标准: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防控小组及防控人员已经过防控知识培训;企业将按照市指挥部工作要求,严把人员“入口关”“排查关”“隔离关”和“防控关”,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开工前按操作规范对工作区、生活区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同时,开工后将严格落实相关防控工作。(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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