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系列价格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欠费不停供!企业电费连续5个月“95折”
鲁网2月26日讯 电费连续5个月打“95折”、“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企业补交缓交各项费用……近日,济南市发改委出台系列价格政策,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了解到,2月1日至6月30日,济南市阶段性降低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用户的电价水平,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预计减轻全市电力用户电费负担超过2亿元。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交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以上部分按实计收电费,暂停执行“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的电价政策。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在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全市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落实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交缓交的各项费用。对疫情期间暂不能开工复工企业,不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等条件限制,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办理。
此外,对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企业,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热,报停期间供热费用予以返还,返还费用按报停天数计算,供热季结束后一个月内由供热企业向用户返还停热期间费用。
针对价格政策的落地情况,济南市发改委将对供电、供热、供气、供水行业进行督导,同时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坚持“一日一报一巡查”制度,对粮油肉蛋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用品实行疫情防控期间涨价幅度控制。(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