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将高校在校生纳入个人借款人范围
日前,济南市发布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在前期提高贷款额度至个人最高20万元、优化办理流程等政策基础上,再次扩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将高校在校生纳入个人借款人范围。同时,延长个人贷款最长期限、降低企业借款人申领门槛,多措并举滋养企业成长壮大,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再添砝码。
在去年扩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基础上,济南将驻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生,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一并纳入借款人范围。
2019年,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此外,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对于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贷款额度的率先提高,在此次应对疫情助力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11亿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241家。
为有效缓解个人和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困难问题,济南市还将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可新 通讯员 王帅 报道)
责任编辑: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