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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们注意了,这些违纪行为千万别做!

2020-07-08 07:5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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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8日讯 根据《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规定给予处理。有些违纪行为按相应科目扣分处理,有些直接判零分。

  各科目卷一的答案需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卷二的答案需用考试规定用笔书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相应科目扣10分。

  考生在考场内有吸烟、喧哗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将其相应科目扣20分。批评教育无效者,相应科目判零分。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将其相应科目扣20分。批评教育无效者,其相应科目判零分。考生夹带资料、小抄(包括书写在身上的小抄)或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其相应科目判零分。

  提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仍继续答卷,被警告一次者,本科目扣20分,两次者扣40分;警告两次仍继续答卷者,本科目判零分。抄袭他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答案交他人抄袭者,本科目判零分。评卷过程中,经阅卷领导小组审定,确属作弊雷同卷,涉及者本科目皆判零分。考生互换答题卡、互换考号、替答或接受场外答案作弊者,本科目判零分。对冒名顶替行为者,取消被顶替者当年的升学资格。如顶替者是在校学生,则给予纪律处分,是在职职工的,将通知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升学资格。对考生发生的其他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可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