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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2020-08-19 11: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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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9日讯(记者 殷会丽)为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加强城市建筑渣土运输车通行管理的措施通告如下:

  一、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应靠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通行,且通行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车辆在路口右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如遇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应当停车让行。

  三、鼓励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使用“盲区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转弯音响警示系统”等安全防控设备。

  违反有关管理措施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