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南频道 > 社会 > 正文

济南一超市出售不符合食品标准的猪前肘被罚七万

2020-09-19 21:16: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9月17日,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处罚信息。其中,济南佳乐家超市有限公司中铁建国际城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该超市被罚款7万元。

  根据(济历下)市监食罚〔2020〕048号显示,济南佳乐家超市有限公司中铁建国际城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涉及两项内容,该超市经营的砀山酥梨、猪前肘(猪肉)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济南佳乐家超市有限公司中铁建国际城超市,作出相应的处罚。

  其中,对经营的砀山酥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经营的猪前肘(猪肉)给予当事人: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叁拾肆元肆角捌分整(734.48元);二按从轻处罚最高限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超市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齐鲁壹点客户端)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