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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布10月份道路颗粒物考核结果 历城区获24.57万元奖励

2020-11-09 11: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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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9日讯(记者 范金鑫)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济南市道路颗粒物考核办法(试行)》(济大气办发〔2018〕52号)有关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道路颗粒物考核工作,以城市道路为载体对道路空间范围内颗粒物污染状况进行量化评价考核。

  10月份,全市市区内共有953条路段走航监测数据(PM10、PM2.5)达到考核条件。其中,PM10红色路段最多的为天桥区,占市区PM10红色路段的57.4%,PM10绿色路段最多的为历下区,占市区PM10绿色路段的29.6%。PM10红色路段主要集中在党杨路、二环北路、无影山北路、东宇大街、新赵路、重汽路、104国道等。

  PM2.5红色路段最多的为天桥区,占市区PM2.5红色路段的70.2%,PM2.5绿色路段最多的为历下区,占市区PM2.5绿色路段的30.0%。PM2.5红色路段主要集中党杨路、二环北路、无影山北路、104国道、航运路、泺口南路、小清河北路、新赵路、重汽路等。

  综合排名为各区道路颗粒物浓度现状和环比改善情况的综合评分排名。10月份,综合排名由前向后依次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高新区、历下区、天桥区;现状排名由前向后依次为历下区、高新区、市中区、槐荫区、历城区、天桥区;环比改善排名前向后依次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高新区、历下区。

  按照考核办法,对红色、橙色、黄色路段进行资金扣缴,扣缴资金全部用于奖励绿色路段和改善前三名的区。10月份,奖惩资金累计后,获得奖励资金的是历城区、历下区、高新区、市中区,金额分别为24.57万元、11.20万元、4.56万元、0.12万元;需要向市财政缴纳资金的是天桥区、槐荫区,金额分别为40.17万元、0.28万元。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