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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0.20”车祸遇难者家属首发声:水泥罐车超载超85%

2020-11-24 10:22: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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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4日讯 今年10月20日,在济南高新区旅游路凤凰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直行的水泥罐车与一辆左拐的红色小轿车相撞,红车直接被压扁,事故造成红色轿车内两人死亡。这起事故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在事情过去了一个月之后,近日,红色轿车的死者家属首次发声。

  遇难者家属范女士说,这个(水泥罐)车超载非常的严重,除了它当时现场溢出来的水凝土以外,光是存留的水凝土经过测量还超载85%以上。

  她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这是由济南交警指定的山东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出具的。这份意见书显示,事发当时,水泥罐车的载货质量不低于21596kg。而在它的机动车行驶驾驶证上明确标明,这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核定载质量是11805kg。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水泥罐车至少超载了9000kg。

  不仅超载,涉事水泥罐车还驶入了禁行区域。根据济南市区车辆限行规定,旅游路是货车的限行路段,所有限行车型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行且应当具备通行证。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涉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是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属于旅游路所限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那它有没有相关的证件呢?记者陪范女士来到了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一中队,办案民警说,这辆水泥罐车的确没有旅游路的通行证,而且这辆车属于严重超载。

  随后记者联系了涉事泥罐车所属的济南浩达物流有限公司,对方以开会为由拒绝了对话,告诉记者可以改天再打过来。隔了一天,记者再次按照这个号码打过去时,对方称打错了。

  范女士说,事发一个月以来,她一直在为逝去父母的后事奔波,心力憔悴,而令她最不能接受的是许多网友的质疑,质疑声认为这起车祸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小轿车操作不当,才造成了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但是对方肇事的公司浩达物流没有给我任何的联系,没有接到他的任何一个电话。”范女士说,“我们现在希望不管是交警部门还是哪个部门,能给我们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