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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长清高校有了仲裁员!

2021-04-14 16: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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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4月14日讯(记者 范金鑫 通讯员 徐军刚 王帅)4月14日,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聘任仪式在山东管理学院举行。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时军华宣读了关于聘任高校仲裁员的决定。

  据了解,去年6月,长清区人社局与山东管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山东管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设立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庭。在今天的聘任仪式上,山东管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耿艳丽、刘绍林、张桂梅、安娜四位老师经过山东省人社厅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仲裁员资格证,被聘任为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推进,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量大事难担子重,如何积极应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新情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成为人社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长清区人社局主动对接高校,做好服务延伸,依托大学城高校的师资优势和学科优势,加快推动校地合作、产教融合,实现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高校学科发展双促进。

  此次新聘任的四名仲裁员,有着丰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此次“校地再次联姻”,是继成立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庭后“再次强强联合”,将有效提升长清区劳动仲裁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校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张桂梅老师手持仲裁员聘任证书,一脸的喜悦。她表示,一定会倍加珍惜仲裁员的身份和这份沉甸甸的责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依法公正高效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