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资委16人职务任免 孙兴军任人事处处长
鲁网4月17日讯(记者 徐英淦)近日,济南市国资委发布《关于孙兴军等1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孙兴军同志任市国资委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栾朝阳同志任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中清同志任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乐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与统战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正大同志任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东同志任市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于强同志任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爽同志任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世超同志任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涛同志任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邱宝新同志任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葛旭东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东周同志任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处副调研员。
李守宝同志不再担任市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稽查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以上14名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9年3月25日起算。
王林波同志任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原职务自然免除;
毕建华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与统战工作处主任科员,原职务自然免除。
王林波、毕建华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3月25日起算,职级晋升时间从2018年12月26日起算。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