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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资委16人职务任免 孙兴军任人事处处长

2019-04-17 14: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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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7日讯(记者 徐英淦)近日,济南市国资委发布《关于孙兴军等1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孙兴军同志任市国资委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栾朝阳同志任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中清同志任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乐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与统战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正大同志任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东同志任市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于强同志任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爽同志任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世超同志任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涛同志任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邱宝新同志任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葛旭东同志任市国资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东周同志任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处副调研员。

  李守宝同志不再担任市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稽查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以上14名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9年3月25日起算。

  王林波同志任市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原职务自然免除;

  毕建华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与统战工作处主任科员,原职务自然免除。

  王林波、毕建华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3月25日起算,职级晋升时间从2018年12月26日起算。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