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南频道 > 时政 > 正文

济南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细则引发关注 城中村改造流程这么走

2019-05-30 09:09: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本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细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通知。城中村改造流程是什么?改造手续涉及哪些政府部门?围绕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进一步采访。

  改造前期流程“六大步”

  “2017年12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济政发〔2017〕33号),提出按照宅基地面积和被安置人口确定安置房面积的两种方式。”市住建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后,我市就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前期工作流程作出明确部署。“城中村改造前期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编制总体策划方案、总体策划方案审批、总体策划方案备案、国土规划联合审查、规划策划方案审查、安置房保障房立项这六大步骤。”

  一图看懂城中村改造前期流程及时限

  编制总体策划方案

  (总体策划方案编制主体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策划方案)

  安置规模审查

  (区国土部门对按照“宅基地面积”方式确定安置房面积情况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总体策划方案审批

  (区政府结合区国土部门审查意见对城中村改造总体策划方案予以审批,出具相关批复文件)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总体策划方案备案

  (区政府将项目总体策划方案、区政府相关批复文件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备案意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国土规划联合审查

  (区城市更新部门牵头,区国土部门和市规划局各直属分局对项目有关事项联合审查)土地现状利用审查(国土部门审查村庄土地利用情况,并会同规划部门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规划策划要求

  (规划部门提出项目安置房、保障房规划策划要求)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规划策划方案审查(规划部门审查安置房、保障房规划策划方案,出具安置房、保障房规划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安置房保障房立项(发改部门办理安置房,保障房立项手续)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按普通商品住宅建安成本纳入改造成本

  “此次在梳理近年来城中村改造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要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一些细则问题。”这位人士说。

  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细则,我市将推进安置房分配入住。安置房完成单体验收并具备使用条件后应当尽快交付并组织分配,暂不具备分配条件的,由安置房建设单位会同改造村居(或街道办事处)将未分配房屋数量及户型、未分配原因、临时利用和管理措施等情况报各辖区政府备案,由区政府指定部门监督未分配房屋的后续管理以及统筹调配使用。

  城中村改造的成本核算标准也将得到明确。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包含按照规划确定的地下设施)建设资金按普通商品住宅的建安成本纳入改造成本。安置房地下设施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保障房(包含按照规划确定的地下设

  施)建设资金按普通商品住宅的建安成本纳入改造成本。建设资金超出改造成本部分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筹,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

  同时,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前,市区两级投融资平台、街道办事处、村居等单位要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策划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于审批备案2年后无实质性进展(未启动房屋拆迁且安置房未开工建设),再次启动改造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各区政府是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依法实施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认真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规划管理各项政策,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查处集体土地上房屋乱搭乱建问题,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对于违法违章建筑管控、查处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