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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强化市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守法者“无事不扰”

2019-09-18 09:20: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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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8日讯 日前,《济南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济南将通过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抽查对象信用良好,将适当降低抽查比例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实行这一工作方法之前,首先需要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在这一方面,济南市和各区县有关部门将根据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各自工作职能,做好抽查事项的比对、认领及调整工作。在此基础上,济南的市场监管部门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及各区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备案制度,当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或责任单位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平台上进行调整,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其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省统一规定或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对上级没有明确规定或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监管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的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抽查对象的风险和信用等级确定。在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可不设上限,对投诉举报多、风险突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监管对象,要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抽查对象,应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检查频次。

  特定领域检查,可吸收检测机构专家学者参与

  此外,济南市和各区县有关部门还要根据省统一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并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变动情况,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没有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审管一体事项,审批部门负责履行监管职责;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审管分离事项,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及审批结果负责,原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审批后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同时,济南市有关部门还要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省工作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涉及多领域监管业务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分库,确保检查对象全面、准确。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及时录入省工作平台,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明确对应抽查事项,提高抽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通过政府采购等形式,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

  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公示

  在检查过后,公开也是重要环节。济南要求抽查任务完成后,牵头部门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论,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依法录入省工作平台,由省工作平台推送至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后续监管工作,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联合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执法证据和抽查检查结果,各部门应共享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形成强大震慑,使守法企业一路畅通,违法企业处处受阻,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

  除了常规的抽查,还要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依法实施检查和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据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