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村(社区)一站”组建便民服务中心
鲁网10月9日讯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覆盖,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实现形象标识统一,逐步建成济南“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济南要求,各区县按照“一镇(街道)一中心”的原则指导各镇(街道)组建便民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按照“一村(社区)一站”的原则,指导辖区各村(社区)组建便民服务站,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
市、区县、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应包括窗口服务区、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配备等候、饮水、充电等服务设施和排队叫号、服务评价、音像监控等设施,可摆放一定数量的盆栽绿植,做到功能分区合理、设施完备、标识清晰、环境整洁。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立足工作实际,配齐电脑、电话、高拍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方案》要求梳理企业、群众需求量大的高频事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规范建设“7×24小时自助服务区”,逐步在市、区县、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部署自助服务设备,提供办事预约、审批服务、查询打印、便民缴费等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间断的政务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标,按照梳理的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供服务,围绕社保、医保、民政、卫健等基本公共服务开展集中受理、代办帮办和业务咨询。(据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