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将被严惩
鲁网10月22日讯 (记者 刘辉)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收费、威胁恐吓承租人……这些行为将被严惩。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天召开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推进大会上了解到,济南市已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违法违规的“黑中介”将被坚决取缔。
会议传达了住建部等6部委、住建厅等6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对济南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经纪人资格证而从事居间服务、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济南市将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查、市级督查”的原则,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对于具体工作的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另一方面各区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核实、登记,摸清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底数,并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对各区县(管委会)专项整治工作跟进督导检查,对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此外,为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强调,各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和反映问题,对市民投诉、网络及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核实、快速查处,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查处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
“中介公司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要记入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人民群众租房更安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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