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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官”新使命

2019-11-30 07: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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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30日讯 11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济南拟建立“数长制”,对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记者梳理发现,从河长制、湖长制,到林长制、路长制,以及鼓励夜生活的“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近年来,济南市民身边多了很多“长”和“官”,和一般政府官员不同,这些“长”和“官”都身兼某项具体的“特殊使命”。

  河长制、湖长制:

  2012年,济南在全市各个区县推广河长制。2017年,济南全面实行河长制,实现了河长“有名”。2018年,又实现了湖长“有名”。建立起市、县区(含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镇(含街道)、村(含居)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济南跨区县的16条河流、14个省市级湖泊真正实现统筹治理,跨区县的河流由市级河长统筹,“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帮助济南实现水生态恢复和景观再造。

  林长制:

  2019年9月,《济南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出台,提出加快构建“组织在市、责任在区县、运行在镇(街道)、管理在村居(社区)的生态资源管理新机制。在南部山区、莱芜区、章丘区、长清区和平阴县等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设立市级林长,由市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兼任。所涉及区县、镇(街道)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林长。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内督促指导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查处破坏生态资源的重大案件。

  路长制:

  2019年9月,《关于推行城市治理路长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实施。根据方案,路长制的试行范围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济阳、莱芜、高新10个区,并根据试行情况在全市全面推行。路长主要由各区数字巡查员担任,每个路长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每天7点到19点上岗巡查,主要发现道路路面、花坛绿化、建筑立面、管道线杆、灯光亮化等11大类50项问题。路长定人定岗定责,每天上路流动巡查4到6次,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各类问题。

  政务服务体验官:

  2019年8月,26名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被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聘为政务服务“体验官”。济南市政务服务市民“体验官”的成立是济南市的首次,邀请体验官们查找服务工作不足,更加精准聚焦企业群众的需求和诉求,把“体验监督”把脉工作打造成为泉城优化营商环境的“亮点”。

  夜生活首席执行官:

  今年6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建立夜间经济发展协调机制方面,济南提出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由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夜间区长”,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区县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协助“夜间区长”开展工作。

  专家观点

  “有名堂”更要有落实

  “很多重要问题的处理,请单位领导当‘长’和‘官’,是为了突出这方面的工作,不仅要有名堂,更重要的是责任落实,关键在于细化工作。”在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董彦岭看来,“数长”正说明政府部门对公共数据的高度重视。

  “如今社会发展依靠大数据,很多人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单位数据要么不连通,要么连通了也不能很好地处理,归集信息后才发现有很多问题。更何况各部门对数据的要求不同,更新频率不同,导致数据不匹配。通过‘数长’协调,让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落到实处,提高数据使用效率,能更好地服务百姓生活,也能起到带动社会共同重视的作用。”董彦岭说。

  纵向看,从组织架构上,从城市行政长官,到区级领导,再到村镇领导,通过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制度都被“系在一根绳上”;横向看,政府各部门都各有分工、各具使命,谁都不能在相关问题的治理上缺位,提高了相关问题治理的行政效能。且随着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制度的层层推进,社会力量也被带动起来,壮大了市民参与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整合城市管理职能,下沉城市管理重心和力量,有效消除城市管理盲区,把具体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

  “通过‘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的角色,把政府资源很好地结合起来,而且各个区县都形成了自己的发展重点,形成了整体推进的态势,这是济南夜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希望下一步能够继续推进。”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文化和旅游研究中心主任、乡村旅游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认为,“长”和“官”是一种外在形式,如果某个社会矛盾变成政府关注的焦点,政府可通过体制优越性,利用政府资源和协调能力,强力推动其发展。“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卓有成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方式。”

  看点

  济南拟建立“数长制”

  解决数据统筹协调问题

  11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加强公共数据管理,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明确公共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方面,为了解决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工作中部门职责不清、内部管理不完善、经费不足、领导不重视等问题,以及解决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内部数据难以统筹协调的问题,第八条拟规定建立“数长制”。对比北京、上海、重庆等省级市的类似法规,这也是“济南方案”的一大亮点。

  《办法》规定,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公共数据“数长”,对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数长”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负责公共数据管理的负责机构和专职人员。

  记者从济南市大数据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形成统一公共数据目录共计1.5万条,累计落地各类数据资源近6亿条,挂载各类共享数据资源约10000项。基础库建设方面,市公安局牵头人口库建设,目前已经关联接入10个部门31项共计约8000万条数据,已形成涵盖1000余万济南市实有人口的基础信息库;法人库整合103万市场主体数据,汇聚数据总量达1690万条;电子证照库梳理160个证照目录,汇聚数据量达154万余个。作为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一次办成”改革的基础工程,济南正下大力气推动大数据工作。(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