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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建立职院专业设置“负面清单”

2019-12-06 07: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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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6日讯 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济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建立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基础的职业院校排名机制。同时,还将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建立职业院校排名机制  

  《意见》提出,到2022年,重点建设10所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3所省优质高职院校。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支持1—2所市属高校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

  同时,建立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定期发布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状况报告,建立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基础的职业院校排名机制。建立人才需求与供给资源平台,健全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到2022年,重点培育和打造3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支持市属高校立项建设4—5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遴选培育1000名“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济南还将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自2020级新生入学起,建立济南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抽测”制度,落实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实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定期发布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2020年高职院校全面推行学分制

  《意见》提出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在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到2020年高职院校全面推行学分制。积极推进综合高中试点,支持济南传媒学校与济南第十一中学、长清职专与长清一中开展职普融合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属高校承担高职扩招和培养任务。

  同时,支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鼓励支持高职院校辐射带动中职学校发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支持市属优质高职院校的特色专业举办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鼓励企业依法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支持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实行支持性收费政策。国有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可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鼓励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支持政行企校四方合作率先在十大千亿产业、家政服务业、康养名城建设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多元主体职业教育集团,推进驻济职业教育资源集团化发展。

  此外,济南还将支持济南职业学院中德北方职业培训基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海右国际学院(泰国)”等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允许职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意见》提出,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可用于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

  济南还将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任务,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在师资方面,济南提出,职业学校教职工人员控制总量的20%可面向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允许教学急需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学校招聘,合格的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按规定转为正式教师。支持学校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产业教授,财政部门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或按照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拨付薪酬。专业教师每5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推进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财政部门根据学校缴费规模,对试点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