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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将列入区县政府考核

2019-12-12 07: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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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2日讯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2020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将对全市16个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方案》明确,根据各区县实际,全市分2组实施考评。第二组7个区县为济阳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主要考评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集、道路保洁、公共卫生间管理等16项。第一组9个区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莱芜区、济南高新区,共19项考评内容,比第二组增加了城市治理路长制工作、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治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保护3项。

  《方案》提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行1000分制。其中,市政府部门考评500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季度考评。第三方测评300分,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考评内容实行月度测评,每季度汇总一次。社会评价200分,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等每季度对相关考评内容进行评价。另外,考评还设置了加分项目,各区县政府务必于获奖季度将相关情况报至市城管委办公室,次季度加分,过季不予执行,季度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据了解,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将对考评对象实行考评并排名,编发情况通报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并对外公布。

  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每季度还将实施经济奖惩。第一组奖惩标准为,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区政府,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季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区政府,分别处罚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第二组奖惩标准为,对季度考评排名第一、二名的区县政府,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对季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区县政府,分别处罚80万元、50万元。(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