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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政府和高校举办 济南暂停门诊和诊所的诊疗活动

2020-02-06 18:2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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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6日讯(记者 范金鑫)2月6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期间诊疗活动的通知》,当前济南市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调整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期间诊疗活动。

  具体通知如下:

  一、门诊部(不包括政府、高校举办)和诊所暂停诊疗活动。要于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同时公布咨询电话,通知已预约患者暂缓就诊或引导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诊疗。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暂停接诊发热病人,其他诊疗活动应做好信息登记,对诊疗中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应指南和规范及时做好报告,并协助转诊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三、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主要采取入户诊疗和电话、微信等咨询方式服务本村非发热居民。实施长处方优惠政策,鼓励条件允许的村卫生室提供送药上门服务,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

  四、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做好上述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活动调整规定的宣传,采取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提示、告知及解释引导工作,取得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

  五、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上述相应服务所需个人防护物品供应。镇卫生院负责做好乡村医生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并按照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要求,做好签约居民健康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作用,引导患者科学有序就诊,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卫生监督部门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恢复日常诊疗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