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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经济”来了,定制蔬菜进家门

2020-03-03 07: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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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3日讯 推动餐饮零售房地产等尽快恢复营业,组织“济南人游济南”“山东人游济南”活动,举办网络招商大会实施“云端”洽谈,组建“菜篮子”产销联盟,支持无人机配送等高科技行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安置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

  3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就释放因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等方面做出精细安排,全力促进消费回补。

  新改造提升2条省级步行街

  《意见》提出,有序恢复实物和服务消费。按照分类指导、提升达产率的要求,组织推动住宿餐饮、商贸零售、房地产销售等实体服务业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疫情结束后,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支持大型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餐饮企业等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释放因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

  同时,提升发展“夜间经济”,优化消费环境和配套措施,培育夜间消费新风尚。按照“差异化发展、一区一特色”的思路,支持各区县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支持泉城路步行街争创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新改造提升2条省级步行街。

  济南提出,积极推动落实促进新能源汽车使用、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推进停车场、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率先打造面向5G技术的智慧城市示范区。

  推两千万元消费券拉动文旅消费

  济南提出,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活力。制定支持文旅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整合各类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扶持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文旅产业振兴。

  济南将开展惠民消费活动,面向景区、旅行社、影院、演艺场所、书店等推出2000万元消费券,拉动文旅消费。推出“云上游泉城”系列线上服务,及时策划组织“济南人游济南”“山东人游济南”“万人乡村游”等活动,助推市场恢复活力,提高泉城济南品牌影响力。

  同时,积极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试点县,利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搭建文旅产业国际交易交流平台。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利息、罚息和手续费,支持保险企业减免旅行社责任险,降低文旅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网络招商大会“云端”洽谈

  《意见》提出,多渠道推进精准招商。加强招商项目策划,充分利用“招商大使”“全球招商合伙人”、驻外机构等各类招商渠道资源,面向全球招商。

  集中举办网络招商大会,实施“云端”洽谈,推动“屏对屏”签约,确保新增投资项目不断档。对疫情期间外资企业实际到账外资翻倍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由1000万元调整到2000万元(房地产项目除外)。对全市疫情期间实际到账外资总量前7名且增幅为正的区县给予奖励,前三名各奖励200万,4-7名各奖励100万。对实际使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十强”产业项目,实行即时供地。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优化细化外资企业“服务大使”网格化服务体系,实行外资企业投诉专人服务,切实保护外商投资者合法权益。

  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

  济南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流通服务,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产地批发市场、低温仓储设施和网络交易信息平台。

  同时,组建“菜篮子”产销联盟,构建稳定可靠的产销协作关系,扩大“菜篮子”直通车规模到180辆,打造从田地到餐桌的直供体系。推进牛羊、家禽屠宰点建设,逐步实现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济南将有序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畅通应急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物流运输“零障碍”。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协调,保障市际运输畅通。对承担交通运输保障和定制化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或奖励。

  支持高科技行业发展

  济南提出,挖掘释放居家消费潜力。制定出台促进“宅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集中培育一批线上零售、在线教育、网络培训、居家办公、虚拟会务等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支持实体商超与网络配送结合,推出“蔬菜定制包”“生活用品定制包”等特色服务;鼓励餐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采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发展模式;开展网上品牌品质促销活动,引领“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云办公”“云课堂”“共享员工”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激活居民线上消费潜力。同时,加快市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大力支持无人零售、无人机配送、服务型机器人等高科技行业发展,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济南还将加快布局发展远程医疗,推广“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安置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

  《意见》提出,强化贫困人口就业帮扶。全面摸清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务工意愿和就业需求,结合各类企业和项目建设恢复生产,有序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返岗务工。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积极推进本地扶贫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带贫经营主体尽快恢复,吸纳贫困群众就地就近打工就业。

  济南明确,稳定已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可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对疫情期间正常经营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补助3个月。还将积极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岗、扶贫专岗,妥善安置因疫情、残疾、年龄偏大等原因不能外出的贫困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

  同时,支持巩固提升任务较重的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扶贫龙头企业,可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生产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最长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