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积极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工作
鲁网3月20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要求,为做好济南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结发布,在春节临近期间及春节后的疫情防控期间,济南市污普办人员克服困难,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地开展了技术报告分析及验收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按照国家、省污普办要求,于2020年1月份组织技术组、宣传组、GIS组,对五类源分别安排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春节前期经过多次的编辑、审核、校稿,在疫情防控期间,污普技术人员克服困难,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的形式,再次进行了通稿校核,于2月6日完成了济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二是积极准备污染源普查验收相关工作。济南市普查办于1月14日组织召开了济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会议,会上听取了各区县验收情况汇报,检查自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各区县普查工作进行了评估打分,并于1月15日和1月16日抽查历城区、市中区、槐荫区进行了现场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现场评估打分。在春节过后的疫情防控时期,防疫普查两不误,既担起了防控的责任,也不负普查的使命,将每个阶段形成的材料严格按照《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并顺利完成济南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自评估报告。
三是充分利用普查成果服务环境决策。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普查办分析了部分国控站点周边5公里区域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分布、工业点源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为下一步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工作重点提供了方向。针对瀛汶河徐家汶3月份断面总氮超标问题,市普查办借助二污普数据,分析了瀛汶河流域周边1公里和3公里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分布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对河流水质的污染贡献,并重点分析了流域上游企业的分布,为全面排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是认真做好下沉社区服务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下沉社区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要求,市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外,选派齐学坤、王方东、王永新、董希良、张建琳、李慧等同志下沉基层一线,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抗击疫情,守护居民的安全。他们不仅在普查一线是最美的风景,在防疫一线依然彰显着他们的先锋模范风采。(通讯员:刘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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