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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98天济南一涉案4500万元项目顺利复工

2020-04-22 15: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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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2日讯(记者 范金鑫)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许海涛在审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利用互联网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主管异议听证调查,并积极开展庭外调解,促成被告公司主动支付合同价款4500万元,原告公司主动申请解除涉案查封土地并撤诉,以高效的调解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助力企业项目顺利复工复产。

  2019年7月21日,济南禾某置业公司、济南信某置业公司、慧某公司和管某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禾某公司向慧某公司转让位于济南经七路一处地块,慧某公司支付转让价款5000万元。信某公司承诺若慧某公司未能按协议支付收购款时,由其代为支付。后禾某公司依约履行协议,将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至信某公司名下,但慧某公司仅支付转让款500万元。2019年12月18日,禾某公司起诉信某公司要求立即按照承诺支付收购款,并按照年息24%支付各项损失。同年12月19日,根据禾某公司申请,济南中院依法查封了涉案项目的土地。

  随着疫情形势好转,被告信某公司筹划推进涉案项目复产、复工,承办法官借助信某公司所提转换查封涉案项目土地的申请,组织双方多次对合同履行方式、诉讼成本等进行调解,最终促成禾某公司先行主动申请解除查封,信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4500万元。2020年3月25日,禾某公司申请撤诉,当日依法裁定准许。

  历经98天,承办法官终于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法官表示,本案涉案金额巨大,但争议事实比较清楚,审理过程中,我发现被告有推动涉案土地解封,促进项目开发的意愿,考虑诉讼成本和执行时间的不确定性,对双方企业的经营和涉案项目的复工复产均会带来不利影响,为促进双方纠纷的有效化解,促进涉案项目顺利复工复产,对双方履行方式、金额等开展了多轮调解,最终被告公司经过审慎考虑自动履行4500万元,原告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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