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济南规定对未达标车辆进入禁行区域罚款200元罚记3分
鲁网8月21日讯(记者 曹戈艺)今天上午,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孙小鹏介绍,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未达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禁行区域,“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将根据车管数据信息不再受理该类车辆的通行备案申请。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责任编辑:王冰姿
- 开展交通运输绿色 济南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客车禁止进入主城区从事道路营运2020-08-21
- 坚决完成不达标柴油货车淘汰目标 山东印发《山东省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2020-08-21
- 济南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绕城高速以内的主城区及长清区、莱芜区通行2020-08-21
- 【决战决胜 全力攻坚】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补贴新政出台 符合条件车辆最高补贴3.2万元2020-08-20
- 济南:加强莱芜钢城两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工作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