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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举报医保欺诈属实 最高奖励10万元

2020-09-09 12: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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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9日讯(记者 曹戈艺)今天上午,记者从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8月5日印发的《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供证据及线索的举报人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介绍,为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全员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我们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事项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将给予奖励:一是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二是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三是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奖励标准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按照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10万元。对举报行为虽不涉及实际额度但可避免医保基金损失的,也可视情形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医保部门将及时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建议,并向举报人发出《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举报人接到通知后,如愿意选择获取奖励,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领奖通知书》领取奖金。 

  截至目前,已经奖励提供证据及线索的举报人3名,另有2名举报人正在履行举报奖励核实程序。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