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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涉医保诈骗情节严重的相关场所进行依法搜查

2020-09-09 12: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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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9日讯(记者 曹戈艺)今天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对涉医保欺诈案件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对相关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搜查。

  济南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刘刚介绍,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诈骗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认为没有诈骗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案件刑事立案后,依照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开展相关侦查调查工作,采取系列侦查措施、强制措施和技术侦查措施,直至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包括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相关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搜查;对伤情、电子数据等进行专门检验鉴定;对物品、场所和人员进行辨认;对相关涉案物品、资金等进行扣押、冻结、查封;对犯罪嫌疑人根据涉案严重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认罪认罚、主动上交或退赔犯罪所得等从轻处理情形的,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予以从宽从轻处理。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