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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诈骗情节严重者 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020-09-09 12:4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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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9日讯(记者 曹戈艺)今天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诈骗医保基金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济南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刘刚介绍,医保诈骗行为是诈骗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266条之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医保诈骗是指违反医疗保险管理法规和政策,采用虚构保险事故以及其他方法,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一行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首先,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医保基金为目的。其次,实施手段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即故意虚构未曾发生的医疗事实,或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以达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目的。再次,所骗数额较大构成犯罪。诈骗医保基金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医保基金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医保基金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王冰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