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面推行林长制 已明确各级林长10338名
鲁网3月10日讯(记者 徐英淦)3月10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市林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建成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10338名。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波表示,济南市林长制改革启动以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市林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建成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10338名,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园林和林业绿化发展新格局。
去年以来,济南进一步构建林长制管理制度体系,依据省林长办相关文件,出台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市级会议、信息报送及公开制度、工作巡查和督办等工作制度;紧密结合济南实际,将城市绿地和山体保护等生态资源纳入林长制管理体系,进一步丰富了林长制内涵;历城区探索推出了“林长+检察长”创新举措,形成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南部山区建立林长网格化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模式,压实各级林长管护责任,推动森林资源保护。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下一步,济南将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围绕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做文章。一是对照上级林长制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林长制工作体系;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科学化考评;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强化灾害防控;五是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资源管护能力;六是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强化多元化投资,为生态建设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