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南频道 > 时政 > 正文

推进垃圾分类 共建美好泉城!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倡议书

2021-04-29 15:28: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4月29日讯 5月1日,《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济南市垃圾分类工作将迈入法治轨道。4月28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出《推进垃圾分类 共建美好泉城——致济南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倡议书提出,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实施垃圾分类是一场全民的“习惯革命”,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各位人大代表是《条例》制定的参与者、见证者,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更应走在前、当标杆、做表率。为此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学习《条例》,争当垃圾分类的引领者。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相关内容,熟悉掌握垃圾分类知识。要带头遵守垃圾分类制度,牢固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积极参加所在社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带头遵从垃圾分类规则,带头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生活习惯,努力践行绿色生活、低碳消费,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成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的先行者和示范员。

  带头宣传《条例》,争当垃圾分类的倡导者。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以“双联”提升工程为载体,积极参加各类《条例》宣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方式,深入社区、街头等重要部位,宣传好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宣传好“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立法初衷,宣传好《条例》各项条文规定,推动《条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全力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带头实施《条例》,争当垃圾分类的监督员。要认真履行代表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级人大组织的垃圾分类视察调研等活动,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积极监督,全力支持政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要切实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好投放引导和监督,及时劝导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行为。要时刻关注身边、周边和路边垃圾分类情况,围绕《条例》的落地实施,及时听取和反馈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分类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