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3个条件 10个流程
鲁网10月12日讯(记者 泮晓阳)10月12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满足3个条件、10个流程。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王文浩介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一个单元原则上只允许加装一部电梯。
加装电梯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可出具房屋产权来源合法证明;
2、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3、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若有地上储藏间、地上车库、起居功能的阁楼等结构层高度超过2米的应计为一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实施,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电梯外观、材质应与原楼房建筑风格相协调,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原则上不得临街设置影响市容市貌,不得违法改建、扩建。
同时,根据《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的相关规定,聊城市制定了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图,可以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要分为以下10个流程:①居民协商(居民应当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还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②编制方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报告);③向街道报备;④公示协商结果;⑤向区住建局报备;⑥联合审查(区住建局会同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城市管理进行联合会审,出具联合审查意见);⑦施工备案及施工;⑧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报请区建筑安全服务中心共同实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出具监督检验合格报告);⑨向区行政审批部门申请使用登记 ;⑩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