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出台新政打造科产融合创新高地

2025-06-27 18:23:2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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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7日讯 6月26日,崂山区举行媒体见面会,介绍崂山区科技强区建设的最新政策。崂山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超,崂山区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科八级职员孙孟夏出席媒体见面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6.26科技局

  作为青岛创新发展的核心引擎,崂山区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崂山区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 建设国内一流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

  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策源引领

  一是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共建一批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高端研发机构,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扶持。

  二是支持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是支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为山东省、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并经省、市级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四是鼓励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以及评估优秀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照市级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奖励。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繁星计划”抓实落地

  一是支持驻区高校院所、企业、服务机构等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和成果转化中试类平台,对于实施“繁星计划”以来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及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平台),按照上级扶持额度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强化技术合同服务点培育,对获得市级技术合同服务点补助资金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配套支持,每个技术合同服务点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是加强对技术转移经纪人的培育,对于崂山区内相关单位年度培育技术经纪人(经理人)达50人(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四是鼓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对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上年度为崂山区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的,每家单位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单位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五是鼓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驻区高校院所和区内企业之间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供需双方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0%分别予以补助,每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100万元,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年度补助资金最高200万元。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

  一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新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后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首次认定后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后给予10万元奖励。新迁入崂山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重新认定后,给予20万元奖励。

  二是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升规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计入研发经费支出统计、且增量居全区前20位的规上纳统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新增部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增量的5%执行,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

  四是鼓励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对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券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

  五是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奖的企业,按照上级到位资金的80%给予奖励;对获得山东省科技奖的企业,按照上级到位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获得青岛市科技奖的企业,按照上级到位资金的30%给予奖励。

  六是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实现落地转化的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优胜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强化科技创新要素集聚,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一是建设高质量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二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科技创新发展。新建区级产业创新项目组群,对于新招引项目和领军企业,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创新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给予连续性研发投入支持;新建区级产业投资基金集群,探索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拨后股”模式,以市场化方式提高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效率。

  青岛新闻广播记者提问:新型研发机构优秀的单位政策兑现流程是什么,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能够获得补贴?

  崂山区严格按规定执行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送达企业。通常每年下半年集中发布本年度申报通知后,企业需根据自身符合的奖补政策,对照通知要求,准备好完整的申报材料(所需材料清单在通知中详细列出,不同政策有所不同),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指定线上渠道提交。区科技局作为主要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将依据既定审核标准与流程,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必要时进行核查。全部审核结束后,区科技局汇总形成本年度拟兑现政策及企业清单,报请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批准,最终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青岛财经日报记者提问:企业发展阶段各不相同,有初创型企业,有成长型企业,对应不同阶段的企业有什么相应的政策?

  在初创企业支持方面:对实现落地转化的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优胜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上年度为崂山区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的,每家单位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单位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企业成长方面:对新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后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首次认定后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后给予10万元奖励。新迁入崂山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重新认定后,给予20万元奖励。

  在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建设高端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方面:对计入研发经费支出统计、且增量居全区前20位的规上纳统企业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新增部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增量的5%执行,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提问:想问一下,如果通过崂山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按什么程序申报?申报成功后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国家科技部统一组织,各地分别开展。申报环节全程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在企业通过认定后上交存档。企业登录认定网站进行网上材料填报,由崂山区科技局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推荐至青岛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经税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抽查后通过认定并报国家科技部,科技部复核后进行公示和公告,并核发编号和证书。

  企业通过崂山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定后,主要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山东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所在地市税额标准的50%征收(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青岛市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再次通过的给予5万元奖补。崂山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对首次认定的高企给予20万元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补。(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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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