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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住建、消防联合推出“一件事”机制,办事告别“两头跑”

2025-11-06 17:02:2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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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6日讯(记者 郑泽之)11月5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4场),介绍日照市自十月起推行实施的公众聚集场所高效办成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件事”联合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台背景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分别实施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举措,办事效率不断提高,但是对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经营主体,在场所建设工程竣工后、开业前还需要分别到两个部门办理两次消防领域的行政许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和省委、省政府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日照市在保持相关审批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公众聚集场所高效办成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件事”联合工作机制》。

  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全市需要同时办理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场所,如超过500㎡的网吧、酒吧、歌舞厅、放映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超过2500㎡的影剧院、健身、休闲场馆;超过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过15000㎡的航站楼、候车室、候船厅;超过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等。

  工作机制

  业务“一窗受理”。办事单位向所属市、县(区)住建或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以自愿选择“一件事”办理,对于采取“一件事”方式办理的,受理部门负责与另一部门协调做好申请资料共享、审查、汇总,由受理部门“一窗”出具受理意见。

  申请“一份资料”。受理部门协助指导办事单位准备“一件事”申请资料,互通住建部门消防验收、消防救援机构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在服务指导过程中进行同类项合并、同步完整性检查,最大程度减少非必须申请资料数量,做到一份资料数据共享、一次申报精简高效。

  现场“一次查验”。项目受理后,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约定现场检查时间,两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联合查验,对于确实无法同时到场的情况,两部门工作人员应协调做好检查事项分配,对建设工程分部分项检查做到结果互认,原则上同一项目只检查一次。

  结果“一窗送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据各自工作规范和标准,分别做出许可意见。检查内容全部合格的,分别出具合格意见;存在不合格问题的,反馈办事单位组织整改,在法定许可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核的,由相关部门复核,经复核合格的出具合格意见。许可意见由受理部门“一窗送达”。

  实施时间

  市县(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已经于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试实施,试实施期限为一年。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更加注重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举措的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公众聚集场所高效办成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件事”联合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以优质政务服务、专业履职能力,确保建设工程本质消防安全,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消防环境。

责任编辑: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