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低收入人群生命财产安全
鲁网12月19日讯(记者 郑泽之 实习记者 潘镇) 12月19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日照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新闻发布会,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鹏介绍日照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有关情况,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赵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敬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副主任李光辉回答记者提问。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着农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保障每一户、每一个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日照市住建局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列入2024年度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日照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尊重农户意愿,通过个人申请、村两委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级公示、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步骤,自2016年以来,累计组织实施19423户危房改造和601户抗震改造。
全面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措施
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日照市住建局组织区县(功能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同时,结合汛期等季节性特点,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报告,强化动态监管。对全市6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梳理和监测,将住房安全措施不能保障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制定出台政策并严格执行。日照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印发《2024年日照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支持。确定补助标准: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以上实际改造费用不足一般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规范工作程序有序推进实施。日照市住建局每季度牵头组织4部门开展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实地督导,深入乡镇(街道)查验资料,实地查看农房。核查农户身份信息、保障对象类型、房屋安全鉴定评估情况,对区县(功能区)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对乡镇(街道)工作台账、档案资料进行技术指导。实行月统计制度,依托“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规范做好工程进度节点与动态维护管理,及时填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申请信息和档案信息。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进行实施,并提供农民个人自建住宅推荐设计图册,免费供农户参考,实行“带图报建”“带图施工”制度,确保改造后农房质量安全。压实市级指导、县级监督、乡(镇)管理、村级巡查责任,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严格竣工验收。由县级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镇村、农户等有关人员开展竣工验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竣工验收,日照市住建局对竣工验收进行抽查复核,通过后才能投入使用。
加力推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
下一步,日照市住建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作为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推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地见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成果,对6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完成71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118户农房抗震改造。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农房建设品质,不断增强农村低收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