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启动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

2019-03-08 17: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枣庄3月8日讯(记者 杜伟)3月8日上午,枣庄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3月6日至6月17日,枣庄市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

  据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副局长董叶茎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枣庄市当前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表演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内存在的问题,枣庄市政府决定联合多部门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金融投资环境,规范网络表演行为,建设安全放心、文明和谐、天蓝地绿的美丽枣庄。

  为确保整治行动成效,市政府成立了枣庄市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

  董叶茎介绍,整治行动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依照涉事企业、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基本事实,采取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分批治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检查抽检、约谈企业、信息公示、下架召回、警示处罚、信用惩戒、撤销吊销、行刑衔接等措施,形成“百日行动”的震慑力,达到査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一方面要加大曝光力度。对查办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采取“查处一例、曝光一例”的形式,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整个整治行动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及时向社会宣传整治成效。另一方面畅通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市场秩序、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转入常态化监管。各部门要注重“横向联通”,发挥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成效。区(市)要强化“纵向贯通”,充分落实各区(市)党委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秩序、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王琦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