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撞人后肇事逃逸交警找上门还不承认

2019-04-14 07:1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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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4日讯 潍坊一名男子驾车撞人后,倚仗深夜无目击者,肇事后当即逃离事故现场。在办案民警找上门来时,仍是拒不承认。事发三天后,驾驶人迫于压力最终到交警中队投案。

  3月28日8时许,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埠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在永大路饮马镇某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一名伤员。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性伤者躺在路北侧的沟中,其西侧是一辆摔倒且后轮严重变形的自行车。此外,路面上还遗留有机动车后视镜、翼子板、保险杠、灯罩等碎片。据此,民警判断是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在联系“120”急救车对伤者进行救治的同时,分头走访现场群众,寻找事故目击者,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通过查看视频,民警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应是3月27日深夜11时许。在走访群众过程中,由于事发夜间,并且此路段平时交通流量就较小,所以没有找到能提供线索的目击者。在对监控视频中嫌疑车辆进行排查时,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疑似为鲁V88xxx号小型轿车有肇事嫌疑。民警立即驱车赶赴潍坊市对该车车主及车辆进行调查。然而,在询问车主和查看车辆实际状态后,民警排除了该车嫌疑。

  随后,办案人员在大队监控中心的协助下,通过相关平台搜索到另一辆鲁VB8xxx小型轿车的资料,通过深入排查。至此,民警已基本确定,鲁VB8xxx正是真正的肇事车,因为经调取另一段监控视频民警发现,该车车况显示为,右侧无后视镜,右侧翼子板、保险杠、大灯等处损坏,与事故现场遗留的机动车部件碎片完全吻合。

  肇事车辆锁定后,民警随即赶到该车登记的车主李某家中,却发现其大门紧锁。后通过电话民警联系上了李某,但对方拒不承认自己的车发生了事故。在问及车停放何处时,李某不情愿地提供了距此不远的一个位置。民警马不停蹄,前往查扣了该肇事车辆,并对李某说明了逃避法律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4月1日,李某迫于压力来到石埠中队,交代了自己驾车撞人的过程以及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的真实心理。原来,事发当晚,李某驾车沿永大路由东向西行驶准备回家,由于是深夜,视线较模糊,加上李某观察不周,在行至事发处时,将顺行在前的一辆自行车撞翻。出事后,李某连车也没下,当场逃逸。目前,事故仍在处理当中。(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