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日记“立功”了,涉黑性质团伙被端

2019-11-12 06: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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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2日讯 绑架、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以李某为首,曾在青岛市市北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以整体覆灭收场。该组织还成立有限公司,利用“钉钉”软件对组织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使用“钉钉”软件签到打卡。

  该案作为青岛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办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件办理中那些跌宕起伏、曲折艰辛的细节也在近期被公之于众。

涉黑团伙街头斗殴(警方供图)

  “黑社会性质组织”钉钉签到打卡

  2016年底至2017年初,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先后受理张某某、周某某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两起案件中不法分子手段暴力、不计后果。对此,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发现,两起案件均为李某等人所为,其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多起暴力犯罪,并从中敛财聚富。民警们觉察到,李某等人具有涉黑的重大嫌疑。他们背后是一个具有组织性、经济性、控制性的犯罪组织。

  参与侦办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是凭主观臆断,《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其有明确规定,即必须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

  2017年9月22日,该案专案组正式成立,代号“9·22”,对李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逐渐地,相关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2015年至2016年,李某先后成立青岛华安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际恒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纠结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公司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组成相对稳定、人员分工明确、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专案民警告诉记者,李某对“公司”的管理十分严格、对成员的控制也十分紧密,他平时利用“钉钉”软件对组织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使用“钉钉”软件签到打卡,并要求组织成员记录“工作日志”。

  “零口供”判案背后的调查取证难

  李某实施多起暴力犯罪,2016年,李某等10余人驾车到寿光市,将张某某劫持到青岛非法拘禁三天,期间,对其实施捆绑、殴打、电击,向其亲属勒索人民币10余万元,性质恶劣。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印证了以李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危害性特征”。

  据悉,不少受害人虽然人身、财产受到了不法侵害,但担心被打击报复,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愿意报警。有的受害人甚至主动加入李某的组织,从受害人变身黑社会组织团伙成员。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很多受害人说,受害的人那么多,你们找别人作证吧,不差我这一个。”这让办案民警吃了不少闭门羹。

  去年七月,民警冒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辗转黑龙江、辽宁、河南以及省内多地调查取证,先后走访询问受害者十八人,获取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大量事实和证据。其中,河南的一位受害人住在偏僻的山村,民警下了火车先坐长途车,沿着崎岖的山路才找到受害人。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李某到案后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警方用大量详实、严谨的证据,对李某本人实现了“零口供”判案。

  犯罪嫌疑人警惕性极高

  2017年11月,警方已具备抓捕部分嫌疑人的条件,他们需要一个抓捕时机。恰巧在此时,李某与他人因一家店铺的转让费用产生矛盾,双方争执不断,最终于11月21日凌晨,在汉口路发生聚众斗殴。当天,双方共有三四十人参与其中。车辆碰撞声、人员叫喊声、棍棒敲击声回荡在夜空之中。

  “我们立即实施抓捕,最终将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专案组民警说,李某本人警惕性极高,当天出门后便消失了,因为出入口有民警把守,大家判断李某并未离开小区,随即在小区内进行全面搜索,最终在角落里将其抓获。

  被抓后,李某交代,当天他离开家后觉察周围有些异样,便没像往常一样直接开车离开小区,他先是躲在楼道暗中观察,随即将手机丢在消防栓内,而后又藏身在隐蔽处,本想等警方撤离后脱身,但最终还是落网。

  在随后数月内,抓捕组除在青岛本地多次采取行动,他们还远赴江苏苏州、吉林延吉等地实施抓捕,期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余人,目标对象全部落网。

  经济查询小组主要负责核查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务账目,他们通过查询银行流水、车辆房产、微信支付、电子票据等内容,汇总形成了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往来的完整证据链条,也验证了其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成员日记是重要证据

  落网后,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胶州市看守所, 提讯民警说,50多天的时间里,一名团伙骨干成员,他的态度从对抗变得迟疑,最终将犯罪事实全盘托出。该成员有写日记的习惯,他的日记中记录了李某授意他干的许多坏事,这些记录也成了证明李某罪行的一把利剑。

  案件侦办期间,有的民警带病坚持工作,有的民警家中老人有病住院顾不上陪护,有的民警亲人去世、处理完后事便立即投入到工作之中。当问及扫黑除恶的感受时,一位年轻民警说,其实大家也是有“私心”的,“之所以干的这么起劲,也是想让自己孩子以后生活中能少一分黑暗、多一点阳光。”

  2018年12月17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他15人二十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十八万元至两万五千元不等罚金。2019年2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案作出二审判决。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正义与黑恶的较量,终以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灰飞烟灭而告终。据悉,该案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一名专案组成员记个人二等功。(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